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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冈县委编办“三管”措施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
时间:2024-02-23 15:33:19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:本站编辑

近年来,凤冈县委编办着眼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,通过管标准、管流程、管末梢等措施,落实主责主业,压实主体责任,不断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水平。

一是坚持“管标准”。严格落实“两学一查找”制度,将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等配套法规制度内容,纳入县委常委会、县委编委会以及各级各部门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,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熟悉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。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主责主业,修订完善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,进一步规范空编补员和干部调配程序,分解细化工作流程,逐项明晰工作依据,确保机构编制管理标准精准适用、科学可行。

二是坚持“管流程”。严格执行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承办、编委会“一支笔”审批和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“三个一”管理制度,着力杜绝干预机构编制事项行为。坚持把“三必查一评估”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,从严规范各级各部门党委(党组)机构编制动议行为和请示报送等程序,健全完善按程序办、按规矩办、按原则办的单位内部联动机制,确保机构编制管理流程合法合规、运行高效。

三是坚持“管末梢”。建立与人大、政协、政法、信访等七部门协同配合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,积极会同纪检监察、巡察、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,强化部门间的情况通报、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整改反馈等,及时制止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规矩的行为。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,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,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委(党组)的主体责任,确保机构编制末梢管理工作落地落实、见行见效。